隨著國際貿易交流范圍的不斷擴展,航空貨物運輸呈現了極為繁榮的勢態(tài),由此也引發(fā)了航空貨物運輸安全的嚴峻性,故針對危險品貨物運輸中的安全保障問題是本行業(yè)中的重中之重,而航空運輸更是危險品運輸的重要渠道之一。本身就蘊含著一定的安全風險,同時瞞報、謊報、漏報行李和貨郵中夾帶危險品的情況依然存在,不能不引起大眾的高度重視。
危險品類別
國際航空運輸協(xié)會IATA DGR 第1.0節(jié)中已對危險物品的概念有所介紹:
危險品是指能危害健康、危及安全、造成財產損失或環(huán)境污染,且在本規(guī)則危險品表中列明,或依據本規(guī)則分類的物品和物質。
危險物品的危險程度各不相同,可分為:
*禁止空運的危險物品
*僅限貨機運輸的危險物品
*客機和貨機均可載運的危險物品
在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航空運輸協(xié)會規(guī)則中,根據聯(lián)合國分類方法確定危險物品的類別和項別。危險品物品可分為9大類,其中部分類別因包含的范圍比較廣又被細分為若干項。
危險品空運
危險品貨物空運訂艙需要空運運輸鑒定、危包證、報關資料,MSDS如下:
1.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,用以證明貨物具備安全適航條件,是目前比較權威的第三方證明文件,大部分承運危險品的航空公司都認可。
2.危險品的包裝,包括紙箱,托盤以及紙桶等,都是由具備危險品包裝生產資質的企業(yè)所生產,這些企業(yè)都會在商檢機構備案,取得生產資質后方能提供包裝。企業(yè)需出具一份對于這一批次包裝相對應的“危險品包裝證明”,如企業(yè)無法提供危包證,部分危險品貨物可直接套航司UN箱出運。
3.危險品申報單,此證是危險品出口企業(yè)向承運貨物的航空公司出具的申報明細單。危險品報關資料與普貨報關資料無太大區(qū)別,但需注意,部分危險品都需要出口商檢證明,尤其是以化工原料、農藥、清洗劑以及整車等等;另外某些特殊物品,如放射性物質,則需要出具“兩用物品許可證”。
4.MSDS(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)包含對危險品本身的物理和化學特性等參數,以及許多關于操作中的注意事項。
空運流程
1、備貨:提供貨物資料,如品名,件數,重量,箱規(guī)尺寸,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貨人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出貨時間,發(fā)貨人名稱、電話、地址等。
2、預訂艙位:空運出口代理公司根據所指定的預配艙方案,按航班、日期打印出總運單號、件數、重量、體積,向航空公司預訂艙。
3、配艙:核對貨物的實際件數、重量、體積與托運書上預報數量的差別。對預訂艙位、板箱的有效利用、合理搭配,按照各航班機型、板箱型號、高度、數量進行配載。
4、出口報關,報關資料(箱單發(fā)票等)
5、報關放行:貨運單在蓋好海關放行章后還需要到航空公司簽單,只有簽單確認后才允許將單、貨交給航空公司。
6、航班:需要聯(lián)程中轉的貨物,在貨物運出后,要求航空公司提供二程、三程航班中轉信息,確認中轉情況。及時將上述信息反饋給客房,以便遇到有不正常情況及時處理。
7、貨物到港通知:貨物到達指定港口后,由空運出口代理公司通知客戶。
8、收件人到航空公司拿正本提單及清關文件清關。
9、清關放行:提單及清關文件蓋好海關放行章后即可放行。